谢连章副市长
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3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是经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动员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刚才,鹏辉局长总结了2007年的环保工作,对2008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7年,我市环保工作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攻难点、抓热点、创亮点,制订实施“四类管理体系”和“四级管理机制”,开展以“4河、4线、4行、4点”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污染减排任务得到较好落实,生态建设扎实推进,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民环境意识普遍提高,全市环保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不少方面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国家环保部周生贤部长在今年元月份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上,对我市实行“市、县、乡、村”四级管理机制,以及乡镇环保专干、村级环保监督员制度等创新性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在视察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时,评价漯河在淮河污染治理上功不可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环保工作督查组、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以及国务院淮河治理核查评估组均对我市环保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副省长张大卫在省政府政务快报上批示:“漯河全市上下已形成重视环保的工作氛围,要把当前的良好态势继续保持下去。”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环保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务实重干的结果。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是满意的,社会各界也是认可的。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环保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环保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环保工作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完成“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的压力还很大。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并不断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把环境保护放到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并将其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真正进入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去年以来,国家又进一步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提出要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持久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今年国家“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力度”列入200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并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10项硬性措施,使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成为地方政府的“硬杠杠”。在此次国务院“大部制”改革中,将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更好地参与国家综合决策。省委、省政府把“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和“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两项内容,分别列入我省2008年向社会承诺办好的十大实事。市五次党代会进一步确立了环境保护在实现我市“两个率先”奋斗目标中的战略地位;祁市长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后五年我市要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十一五”环保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抓住机遇,结合我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切实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减排,确保完成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一)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污染减排。今年的污染减排工作,既要巩固已有成果,更要力争实现COD和二氧化硫两项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幅度下降。要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以“4河、4线、4行、4点”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为实现减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推进结构减排。产业结构调整是提升发展质量和缓解结构性污染的根本性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将关停淘汰工作落实到位。要着力于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生产能力和产品。对列入关停和环境综合整治关闭任务的企业,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标准要求,及时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收回执照、拆除设备;对不能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关闭到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所有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工业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或限期治理,直至落实整改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后,才能恢复生产;对规定时限内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要强化产业政策导向,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尽快形成一批能够满足环境治理要求、具有竞争力的主导技术、主导产品和骨干企业。
二是推进工程减排。治污工程是减少污染排放的重要保障。临颍县和舞阳县污水处理厂,要在今年5月底前全部建成配套管网,尽快达到污水处理能力要求;沙北、召陵污水处理厂要在今年年底前建成;各燃煤电厂要在今年9月底前建成脱硫设施;加大对燃煤锅炉的治理和改造,全面推广应用天然气;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对重点污染企业进一步深度治理。要加快推进燃煤电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它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工作,切实发挥减排效益。
三是推进管理减排。加强对企业生产及治污全过程的管理是实现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达不到要求的实行限产限排、停产整治直至关闭。要对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以及其他超污染物排放标准、超总量指标、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推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生态化改造,逐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
四是推进政策减排。今年,国家决定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我们要做好相关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提高排污费、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标准,利用市场机制激励企业自觉进行污染减排。在国家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下,环保部门要与金融机构密切合作,深化绿色信贷,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推动污染成本内部化,提高企业污染成本。
(二)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负荷。要严格控制COD、二氧化硫的新增审批量,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指标,新增污染负荷要通过“以新带老”或区域削减等措施予以解决,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新建项目污染治理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投运,确保污染负荷得到有效控制。今年我市各类工业园区都要按要求完成规划环评的报批工作,未完成的,不得建设工业项目。要强化部门联动机制,通过立项、环评、用地以及信贷审批等环节,控制高污染项目建设,凡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任何部门一律不得审批,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要扎实做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工作,摸清各类污染源底数,为更加有效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工作。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污染减排的重要途经。要按照今年省委、省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要求,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入手,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上的行政村,都必须建设低成本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各乡镇都必须统一建设排污、治污等基础设施和覆盖乡村的垃圾集运系统,实现环境污染的集中治理。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规模化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同步建设污染防治或综合利用工程,配套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多渠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种养结合,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发展生态农业,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要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实行环保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认识环保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环保责任目标要求,对完不成年度环保目标的,坚决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刚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已向市政府呈交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各县区要将环保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到各相关单位、企业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要加强污染减排队伍建设,市政府将成立“污染减排办公室”,单列编制,经费由市财政统一供给,直属市环保局领导,各县区也要尽快建立污染减排机构,解决编制和经费,确保污染减排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实施环保工作目标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完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环保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辖区内“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打击力度,如果辖区内“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严重反弹,除对县区“一票否决”外,对乡镇一并否决。这次会后,各级要进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摸底排查,并严格按关闭标准取缔到位。
二要强化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环境法制意识,支持、配合环保部门依法行政。要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该罚的要罚,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绝不允许环保违法行为继续存在。市华中化工有限公司要在今年上半年前实施搬迁,市兴茂钛业有限公司要在今年4月底前制定出搬迁计划,3年内搬迁完毕。今年我市还将推行“十个一律”的严厉措施:一是新建项目未通过环评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二是在建项目环保设施未达标的一律不准投产;三是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四是污染严重企业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关停;五是对没有完成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任务的县区和企业,一律停止审批工业项目;六是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违规行为一律限期取缔;七是对降低环保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行为的,一律予以纠正;八是对“宁静日”、“零收费”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地方,保护政策一律停止;九是对私下降低、取消排污费,一律由市环保部门进行稽查,并上交市财政;十是对存在环境污染和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向金融机构通报风险情况。
三要加大投入,增强环境保护能力。搞好环境保护,投入是基础。各县区政府都要把加大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保障,确保环保部门工作经费和污染治理资金。要积极争取国债和其它资金用于环境保护。要加快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吸引国内外、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环保事业。要优化投入结构,加大对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和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对环保科技创新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投入。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各县区政府都要制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加强各类应急装备、应急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防范及应急处理能力。
四要强化部门联动,健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要强化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继续实施联席会议、区域限批、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等长效监管机制。环保、发改、财政、建设、国土、农业、工商、电力、规划、监察、统计等部门要在各级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实施关闭的企业,工商部门要吊销执照,电力部门要停止供电;对新上污染防治工程的单位,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重点工程项目的专项资金和各类配套资金;对新上建设项目,环保部门要严格环境准入;建设部门要督促加快垃圾处理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脱氮设施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要求审批各类建设用地;农业部门要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计部门要及时提供污染减排的基础数据;监察部门要对不履行环保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各级政府部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全民环境教育,积极引导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群团组织,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将保护环境的热情转化为保护环境的实际行动。各级新闻单位要强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环境保护工作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省、市环保战略部署上来,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气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全力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